| **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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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施工第3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5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8 页中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7429.41(元) |
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5766.26(元)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9 页中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中的第6.5条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修改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 页中的“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标书代写
| 原内容: 2025-04-20 17:00前 |
修改为: 2025-05-19 17:00前 |
4、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 页中的“3.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07429.41元。其中:人工费¥/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41.95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 |
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75766.26元。其中:人工费¥/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88.77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 |
5、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5 页中的“3.2.10 风险控制价”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26686.47(元) |
修改为: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38189.63(元) |
6、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21 页中的10.14条款中的“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横一路:****218.82元 1.1横一路-道路工程:****949.91元; 1.2横一路-交通工程:18552.11元; 1.3横一路-箱涵工程:179293.04元; 1.4横一路-绿化工程:18341.4元; 1.5横一路-给水工程:29582.57元; 1.6横一路-排水工程:574446.98元; 1.7横一路-照明工程:45290.88元; 1.8横一路-缆线管廊工程:224696.56元; 1.9横一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工程:39065.37元。 2.纵二路东段:****623.13元 2.1纵二路东段-道路工程:****515.44元; 2.2纵二路东段-交通工程:19384.57元; 2.3纵二路东段-箱涵工程:30413.64元; 2.4纵二路东段-绿化工程:38202.44元; 2.5纵二路东段-给水工程:36613.47元; 2.6纵二路东段-排水工程:770714.11元; 2.7纵二路东段-照明工程:42799.07元; 2.8纵二路东段-缆线管廊工程:258234.35元; 2.9纵二路东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工程:33746.04元。 |
修改为: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横一路:****771.8元 1.1横一路-道路工程:****054.14元; 1.2横一路-交通工程:18546.6元; 1.3横一路-箱涵工程:179291.48元; 1.4横一路-绿化工程:18326.07元; 1.5横一路-给水工程:29575.73元; 1.6横一路-排水工程:574482.58元; 1.7横一路-照明工程:45298.48元; 1.8横一路-缆线管廊工程:225116.54元; 1.9横一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工程:39080.18元。 2.纵二路东段:****216.97元 2.1纵二路东段-道路工程:****645.36元; 2.2纵二路东段-交通工程:19384.3元; 2.3纵二路东段-箱涵工程:30413.4元; 2.4纵二路东段-绿化工程:38180.4元; 2.5纵二路东段-给水工程:36595.41元; 2.6纵二路东段-排水工程:770755.89元; 2.7纵二路东段-照明工程42810.66元; 2.8纵二路东段-缆线管廊工程:258673.04元; 2.9纵二路东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工程:33758.51元。 |
7、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23 页中的10.14条款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七、关于招标控制价的说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7429.41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41.9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为¥ 0 元。 注:①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风险控制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其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②本项目的清单预算价:¥****74233.35元。清单预算价为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造价文件。招标控制价是按本项目清单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9.35%作为招标控制价。 |
修改为: 七、关于招标控制价的说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5766.26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88.7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为¥ 0 元。 注:①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风险控制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其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②本项目的清单预算价:¥****04205.74元。清单预算价为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造价文件。招标控制价是按本项目清单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9.35%作为招标控制价。 |
8、本项目已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公告发布前已经进行投标确认、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均以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6月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栋8楼 |
地址:**省**市禅**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人:梁小姐/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2845 |
联系方式:0757-****1780 |
| 2025年5月13日 |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