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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评估与编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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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市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评估与编修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160.0万元 | ||||||||||
| 最高限价:160.0万元 |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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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向甲方提交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160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及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中小微企业类型。(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实施能力;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2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标包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5月14日0时0分至2025年5月20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 2.地点:****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在网上报名不成功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 4.售价:0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 2.地 点: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网上提交上传。(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通****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市公共**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980000。)电子标服务 | ||||||||||
| 五、开启: | ||||||||||
| 1.开启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时间) | ||||||||||
| 2.开启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磋商/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3、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1)单位名称:****;联系人:孙佩;联系方式:0632-****96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李阳;联系方式:133****6156。 |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 称:****机关 | ||||||||||
| 地 址:**民生路601号 | ||||||||||
| 联系方式:0632-****966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 称:**** | ||||||||||
| 地 址:**省**市薛**县(区)和谐路2196号城市发展大厦五楼 | ||||||||||
| 联系方式:133****615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阳 | ||||||||||
| 联系方式:133****61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