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督查****处理厂危废暂存间有杂物,进水氨氮超进水协议标准、进水COD阶段性超协议标准,2024年2月前检测报告不规范,厂区东侧存在一个水泥管道,现场检查时正在向外溢流少量污水。
二、整改目标:
****处理厂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行,污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整改措施:
1.****处理厂日常管理,完成对危废暂存间杂物清理工作,****处理厂进出水检测报告,排查修复管道漏点,确保管口无污水渗漏,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
2.****处理厂建设,解决工业污水混入问题,****处理厂进水指标稳定达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组织场内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日常管理意识,对于危废暂存间杂物做到用完后及时取出存放在专属位置不要让多余的物品继续存放在危废间,****公司加强沟通协调好检测报告的规范要求,加强巡视范围增加监控设施关注并杜绝溢流井渗漏情况,****处理厂的规范运行。
(2)我县目前****处理厂,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按期****处理厂的建设,解决好工业污水混入问题,****处理厂进水指标稳定达标。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县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022
八、受理地址:**县哈黑公路118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县委 ****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