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流域河湖岸线内农作物种植问题突出,****水库范围内农作物种植面积高达8万余亩,其中水稻5万亩。**县**镇先锋沟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种植高杆农作物。**市、**区、**县、**县、**县、**市、**市、**县、**县、**县,****管委会等县(市、区)和部门未按要求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农作物种植情况调查和清退工作,农业****水库内农作物种植开展化肥减量化工作。
二、整改目标:
河道管理范围内杜绝种植高杆作物,防止影响河道行洪。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水库内农作物种植户科学施肥意识。
三、整改措施:
1.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向种植户进行了批评教育,种植户承诺,今后不会在先锋沟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任何农作物。
2.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河道管理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公众号等多媒体渠道,发布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的公告。
3.县水务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举一反三,组织各乡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高杆作物进行调查,并进行清退,防止种植高杆作物问题反弹。
4.******局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进行地类调查,相关部门间及时交换工作意见,全面加强耕地**管护力度,确保将全县耕地保护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5.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针对河道、水库内农作物种植农户进行科学施肥技术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大科学施肥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农户科学施肥意识,严防造成水体污染。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小组,建立“河长+部门+属地”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整改任务。完成泥河、先锋沟等高杆作物清退8万亩,同步开展河道地类核查和耕地**管护,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县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022
八、受理地址:**县哈黑公路118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县委 ****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