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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处理站运行不稳定
二、整改目标:
****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加大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处理站按照规范运行。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处理站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通过招标程序,已聘请专业运维团队对我县**镇、****处理站进行运营维护,****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处理站已完成招标委托****运行,****处理站内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处理设备设施,现已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2.定期组织污水站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日常管理意识,对于设计不合理处进行改造升级,****处理站的规范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县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022
八、受理地址:**县哈黑公路118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县委 ****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