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18日(2个工作日)。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100006
项目名称:****水泥用石灰岩矿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牛心镇东**北坡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省****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牛心镇东**北坡。本次项目主要建设露天采场、加工区、石料堆场、排土场、进矿道路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其中,**准采面积为0.0899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437米~+333米。可利用**量为721.98万吨,矿山预可采**量为707.54万吨,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服务年限约为14.15年。加工区及石料堆场、部分公用及环保工程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尽量避免占用农田、林地、灌丛等植被较好的地段,尽可能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项目服务期满后,对采场、工业广场、道路等部位进行绿化,进行土地复垦。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分段湿式钻孔法开采,选在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段内进行爆破作业,采场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工区内定期洒水降尘,矿石输送过程采取全封闭措施,装卸作业时避开大风天气,并对矿堆表面洒水降尘;破碎、筛分废气依托现有3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三)采场淋溶水经潜水泵抽出后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内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完善截排水设施。
(四)规范运营期爆破工作,禁止夜间爆破,避免多炮眼同时爆破,选取合理爆破参数,采用中深孔爆破,降低爆破振动。各类产噪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沉淀池污泥、剥离表土及废石暂存于排土场内,用于道路扩宽及闭矿时矿山的土地复垦;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灰用于成品外售。
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暂无
联系电话:0432-****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