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绿肥种植示范推广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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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省****2025年度绿肥种植示范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请的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省****2025年度绿肥种植示范推广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控制价

谈判保证金

1

**省****2025年度绿肥种植示范推广项目

1项

144596元

0元

4. 采****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标书代写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7.1获取时间:2025年5月 13日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8:30~11:45时,14:30~17:00时 (**时间,下同)。

7.2获取地点:**省**市**区海澄镇龙翔路13号**康桥38号。

7.3获取方式:可以采用现场获取、电话、传真、邮件等渠道办理,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20日下午15点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市**区海澄镇**康桥3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9.谈判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5点00分。

10.谈判地点:**市**区海澄镇**康桥38号。

11、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邀请招标,请受邀单位前来参加

12.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城南新区茶烘路3号

联系人:张伟达 联系方法:152****0828

13.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海澄镇龙翔路13号**康桥38号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87****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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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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