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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7544666 | 建设单位法人:文靖 |
| 朱新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街道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3楼 |
| 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3.76229,113.77938 纬度: 22.71976,22.72195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10 |
| 深环宝批〔2020〕00019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9772 |
| 5274 | 运营单位名称:****运输局**管理局 |
| 114********08626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913********759277B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 913********759277B | 竣工时间:2024-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epc.****.cn/#/login |
| 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区空港**启动区中部,道路呈东西走向。2016 年深****改革局以宝发改可研[2016]45 号对空港**启动区综合管廊及道路一体化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其中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批复长度为1909m,路幅宽度为70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 实际建设情况: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区空港**启动区中部,道路呈东西走向。2016 年深****改革局以宝发改可研[2016]45 号对空港**启动区综合管廊及道路一体化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其中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批复长度为1909m,路幅宽度为70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位于空港**启动区中部,长度为1531.35m,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设计起点位于海滨大道以东,终点接现状锦程路,桩号范围K0+720~K2+251.35。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以****路段(桩号 K0+720~K1+733.461)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70m,**路至锦程路段(桩号 K1+733.461~K2+251.35)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65m,含桥梁 1 座(跨越截流河)。道路呈东西走向,起于规划的海滨大道以东,沿线与**路、海汇路、**路、海云路、**路平交,并于海云路、**路之间上跨截留河,止于锦程路。 | 实际建设情况: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位于空港**启动区中部,长度为1531.35m,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设计起点位于海滨大道以东,终点接现状锦程路,桩号范围K0+720~K2+251.35。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以****路段(桩号 K0+720~K1+733.461)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70m,**路至锦程路段(桩号 K1+733.461~K2+251.35)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65m,含桥梁 1 座(跨越截流河)。道路呈东西走向,起于规划的海滨大道以东,沿线与**路、海汇路、**路、海云路、**路平交,并于海云路、**路之间上跨截留河,止于锦程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技术评估意见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进 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保投资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 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2、该项目不得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由于项目****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建设,必须制订详细的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方案和保护水源的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包括:在本道路起、 终点, 及水源保护区路段上,安装水源保护区的警示牌,建设事故性路面径流收集装置等。 3、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在距离声环境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地段应设置临时隔声措施和防护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标准限值》 (GB12523-90),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中午和夜间不得施工作业。 4、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对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5、该项目部分路段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应妥善处理施工开挖面和弃土,施工过程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植被。 有关水土保持措施须另报我局备案。6、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运至指定地点和按规定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技术评估意见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进 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保投资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 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2、该项目未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已制订详细的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方案和保护水源的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包括:在本道路起、 终点, 及水源保护区路段上,安装水源保护区的警示牌,建设事故性路面径流收集装置等。 3、已按文明施工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在距离声环境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地段应设置临时隔声措施和防护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标准限值》 (GB12523-90),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中午和夜间不得施工作业。 4、对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已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5、该项目部分路段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已妥善处理施工开挖面和弃土,施工过程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植被。 有关水土保持措施须另报我局备案。6、固体废物已分类收集,运至指定地点和按规定进行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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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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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