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管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4〕5号)有关规定,现将和美乡村白龙核电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批复注销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批复目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或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的,土地复垦义务终止,不再进行土地复垦,同时退还复垦费用。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美乡村白龙核电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
三、拟开发规划用途:和美乡村白龙核电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探临时用地,施工机
械停放、临时工棚、表土堆放区、工程地质勘查等用途。
四、终止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市防****公司
五、临时用地复垦土地位置:位于**市防****镇白龙村双墩组(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六、村(组)及各地类面积: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
| 土地权属 | 地类性质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
| 合计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其他土地 | 合计 | 住宅用地 | ||||||||||
| 市 | 县(**) | 镇(乡) | ****委员会) | 生产组 | 地号编码 | 水田 | 旱地 | 果园 | 乔木林地 | 灌木林地 | 其他草地 | 农村道路 | 田坎 | ****基地 | ||||
| **市 | 防** | **镇 | 白龙村 | 双墩组 | A地块 | 集体 | 4.1121 | 4.0023 | 0.1661 | 0.0501 | 1.8333 | 0.9048 | 1.0480 | 0.1098 | 0.1098 | |||
| B地块 | 1.0207 | 1.0207 | 1.0207 | |||||||||||||||
| C地块 | 9.7853 | 9.0541 | 0.0154 | 1.9226 | 0.3497 | 6.2822 | 0.0118 | 0.2249 | 0.1165 | 0.1310 | 0.7312 | 0.7312 | ||||||
| 合计 | 14.9181 | 14.0771 | 0.0154 | 2.0887 | 0.3998 | 9.1362 | 0.9166 | 1.2729 | 0.1165 | 0.1310 | 0.8410 | 0.8410 | ||||||
七、注销的批复文件和解除共同监管复垦费协议
1.2024年4月22日,防******局《关于和美乡村白龙核电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的函》( 防区自然资函〔2024〕104号)文件。
2.解除共同监管复垦费协议退还土地复垦费用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贰角捌分(¥****632.28元)
八、注销的文件依据
1.2025年4月14日,****政府《关于**市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6)〔2025〕5号)文件。
2.2024年12月30日,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管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4〕5号)文件。
九、涉及注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防****整理中心(电话:0770-****688)提出书面意见或申请,逾期则视为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