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公司
质疑供应商地址:**市科园大道68号**高新区软件园二期9号楼第三层301-316号房
法定代表人:胡森
我中心于2025年4月29日****公司送****小学办公设备采购(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经采购人详细审查,现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二、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采购需求清单13-44项是否有意向款式,如是,请提供相应款式图片。
答复意见:贵公司要求提供相应款式图片并不是本项目要求必须提供的投标材料,采购需求清单13-44项货物的具体技术参数已在谈判文件中详细载明,投标人按照货物参数生产的货物我局均予认可,故未在需求清单中提供相应的款式图片。
质疑事项2:采购需求清单39项信箱参数3为方格无门,4为钢制锁具和拉手,两者冲突,钢制锁具和拉手是与门配套一起的,如无门,则无法独立装锁和拉手,请落实。
答复意见:该信箱为整体定制,形式可以抽屉式组合而成,整体正面无门,各抽屉配置拉手和锁具均为了方便和安全考虑,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而设置,****公司所说方格无门,钢制锁具和拉手两者冲突的情况。
质疑事项3:采购需求清单44项窗帘无详细的规格参数,如高度、宽度等,请落实。
答复意见:本次****学校****办公室配备,学校目前正在施工,未达到交付标准,****学校顺利投入使用,需提**行采购,结合近几年来所采窗帘项目预算预估费用,暂无法统计出各窗帘具体参数,所需高度及宽度可根****办公室窗户实际进行调整配备。
三、处理情况
贵公司该质疑函质疑事项1、2、3缺少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中心于2025年5月6****公司补正,贵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2025年5月12日为补正期限最后一日)。
综上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事项1、2、3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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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书5.13.pdf (141.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