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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运输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创建名单的通知》,确定了16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县。截至2025年3月,第一批示范创建期届满。按照《********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运输〔2024〕14号)、《********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 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 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2025〕3号)相关要求,****政府申请、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
经验收评定,**省**区等16个县(市、区)(名单附后)达创建要求,拟对上述县(市、区)作出通过验收的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12日至6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处反映。电话:0871-****5668,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拟通过验收的2024年第一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创 建示**(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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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