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物业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四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16:36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翔,高鸿玲,付勇清 | ||
| 总成交金额 | ¥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丽华、林新域、江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061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鼓屏路4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范志成159****07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福飞南路104****研究所1栋西侧二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0613 | ||
| 附件1 | 资格承诺函1 |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1 | ||
| 附件3 | 资格承诺函2 | ||
| 附件4 | 资格承诺函3 | ||
| 附件5 | 中小企业声明函2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城门镇绍岐村93号179室(自贸试验区内) | 160,000.00元 | 食堂管理服务(总价):160000元 |
采购包1(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类(****)
| 1-1-1 | 餐饮服务 | 食堂管理服务 | 厨师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年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49,120.00 |
| 1-1-2 | 餐饮服务 | 食堂管理服务 | 厨工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年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110,880.00 |
| 采购人代表: | 付勇清 |
| 评审专家: | 陈翔 、 高鸿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按照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0.8%。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 账 号:4195 7878 82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五四路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管理服务:0.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公司、****公司“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未签字,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服务范围:食堂工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和管理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保证制作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收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采购人的监督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4、服务时间: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验收合格且第二年采购资金到位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本项目有多个单项服务,各单项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服务时间为准,所有单项服务终止时间均为合同结束之日。
5、服务标准:成交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餐饮服务业卫生标准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名称:****
地址:**市**区鼓屏路40号
联系方式:范志成159****076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福飞南路104****研究所1栋西侧二层
联系方式:0591-****06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丽华、林新域、江衍
电话:0591-****0613
****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