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水性内墙涂料130吨、水性外墙涂料130吨、水性清洗剂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沙朗安合路敬业街20号403室,邮编:528401
联系电话:0760-****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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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水性内墙涂料130吨、水性外墙涂料130吨、水性清洗剂500吨**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中**区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拟建于**市**街道**工业路23号2栋801房。项目主要从事水性石纹漆和咖啡机清洗剂(水性清洗剂)生产,年产水性石纹漆260吨(其中水性内墙涂料130吨、水性外墙涂料130吨)和咖啡机清洗剂(水性清洗剂)500吨,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总用地面积1873平方米,建筑面积1873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处理:投料、搅拌、分装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采用一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检测废气无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