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铸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审批
江苏-泰州-兴化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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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81MA1P23M51A顾扣红
顾扣红**省**市**市
**省**市**市戴南镇东陈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精密铸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省**市**市 **省**市**市戴南镇东陈村
经度:120.11017 纬度: 32.69474****环境局
2024-12-20
泰环审(**)〔2024**〕136号****1281MA1P23M51A001V
2025-04-101000
60****
****1281MA1P23M51A****
****1281MA1P23M51A******公司
****1203MA251U6P5J2025-03-01
2025-04-102025-05-12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高性能不锈钢精密铸件2000吨年产高性能不锈钢精密铸件1000吨
实际使用2台0.25t中频炉,实际产能约为1000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石蜡 —— 蜡料处理 —— 射蜡 —— 冷却 —— 修蜡 —— 组树 —— 沾浆制壳 —— 晾干 —— 脱蜡 —— 焙烧 ——不锈钢 熔化(焙烧与熔化衔接 )—— 浇注 —— 振壳 —— 切割 —— 打磨 —— 抛丸 —— 精磨 —— 补焊—— 检验 —— 入库石蜡 —— 蜡料处理 —— 射蜡 —— 冷却 —— 修蜡 —— 组树 —— 沾浆制壳 —— 晾干 —— 脱蜡 —— 焙烧 ——不锈钢 熔化(焙烧与熔化衔接 )—— 浇注 —— 振壳 —— 切割 —— 打磨 —— 抛丸 —— 精磨 —— 补焊—— 检验 —— 入库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 环评中设计振壳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后与经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一同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制壳废气与后处理废气(切割、打磨、精磨废气)合并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将制壳废气、振壳废气与后处理废气(切割、打磨、精磨废气)一同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粗抛)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精抛丸废气(精抛)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该变动不新增污染物、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且各污染物都经过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员工定员50人;环评中中频炉、电加热蒸汽脱蜡釜、射蜡机、砂带机、叉车数量分别为4台、2台、7台、2台、1台实际员工35人;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中频炉、电加热蒸汽脱蜡釜、射蜡机、砂带机、叉车较环评中分别少2台、1台,多1台、2台、1台
项目实际用水量较环评中少,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原辅料使用量及产品产能较环评中少,故设备数量变动整体不会导致项目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增加,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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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2805 0.2805 0 0 0.281 0.281 /
0 0.3568 0.3568 0 0 0.357 0.357 /
0 0.0941 0.0941 0 0 0.094 0.09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有效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2 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 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
3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制壳、振壳、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有效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4 抛丸自带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抛丸粉尘(精抛)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粗抛丸废气经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已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并通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的要求做好贮存,落实利用及处置工作;危险废物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省生态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生态环境厅网站中**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App)完成申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的要求进行贮存、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 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生态环境厅网站中**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App)完成申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手续,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根据《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要求,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建设和运行环境治理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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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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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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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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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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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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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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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