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尼山小学配电设备处置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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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小学配电设备处置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2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5-05-14
2025-05-27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杨女士|联系电话:0570-****773 手机号:184****049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小学配电设备处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机械设备 名称 配电设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柯**九华乡上清村室外
现状分析 配电设备残余,具体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瑕疵情况 配电设备剩余残值
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承担。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 5、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 6.标的展示时间、地点:挂牌截止前两个工作日[联系人 :陈先生;电 话 :135****7213, 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方勘察标的须提前电话联系,前往存放场所的人员需符合场所规定及相关要求) 7、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搬运前需自了解设备情况,若搬运过程中产生任何安全问题 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方须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 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 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中心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市柯**府山街道马站底23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910078G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2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4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市 ****公司,开户行:****分行, 账 号 :330********00018886),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45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5.授权委托书.docx交易合同.pdf2.实地勘察证明(资产转让)(1).docx1.特别事项约定2025.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570-****773
手机 184****0497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柯**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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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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