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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7544666 | 建设单位法人:文靖 |
| 朱新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街道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3楼 |
| 民主大道西延段(荣安路-**路)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3.76612,113.77034 纬度: 22.73579,22.73632 | ****机关:**市****水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0-12 |
| 深宝环水批〔2017〕6005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554 |
| 94 | 运营单位名称:****运输局**管理局 |
| 114********08626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913********759277B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 913********759277B | 竣工时间:2023-09-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epc.****.cn/#/projectmanager/projectinfo/HyProjectInfoLis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起点接规划荣安路,止于**路, 终 点顺接 现 状 民 主大 道,工 程 计量 范围 是K0+236.852~K0+661.75,计量长度为 424.898m。规划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 40m,道路呈东西走向。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及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因起点段为现状导流渠影响,暂无法实施,****中学的使用,根据相关要求,现实施完成段为K0+290-K0+590段,长度300米。 |
| 因起点段为现状导流渠影响,暂无法实施,****中学的使用,根据相关要求,现实施完成段为K0+290-K0+590段,长度300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在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进 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环保投资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 在施工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2、项目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布置, 合理设置施工临时用地, 并严格控制在划定的施工边界内 施工, 减少土地占用和对土壤、 植被的破坏, 施工结束前做好生态恢复工程。 3、施工期应依据《**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必要时在施工地段设置临时隔声和防护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相关标准,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不得施工作业。 施工过程中,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将相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于远离噪声敏感建筑 物处, 避免在同 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4、应按照《**市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和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 采用减噪路面 、道路沿线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 有效减缓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不在施工现场新设施工生活营地, 施工现场应设置收集池 、隔油池和沉砂池, 将施工废水经沉淀、 隔油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建设 、降尘、 绿化等方面。 | 实际建设情况:1、已在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进 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环保投资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 在施工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2、项目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已优化施工布置, 合理设置施工临时用地, 并严格控制在划定的施工边界内 施工, 减少土地占用和对土壤、 植被的破坏, 施工结束前做好生态恢复工程。 3、施工期已依据《**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必要时在施工地段设置临时隔声和防护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相关标准。 施工过程中,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将相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于远离噪声敏感建筑 物处, 避免在同 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4、已按照《**市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和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 采用减噪路面 、道路沿线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 有效减缓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不在施工现场新设施工生活营地, 施工现场已设置收集池 、隔油池和沉砂池, 将施工废水经沉淀、 隔油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建设 、降尘、 绿化等方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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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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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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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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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