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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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项目。

2.采购人:****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限价:2.2万元(含税),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范围

1、对甲方化验器具进行校验

(1)石油和合成液抗乳化性能测定仪1台

(2)电阻炉温度控制器1台

(3)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

(4)台式电导率仪2台

(5)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仪1台

(6)台式精密酸度计2台

(7)台式电导率仪1台

(8)鼓风烘箱2台

(9)高精度万能全自动量热仪1台

(10)三德量热仪1台

(11)快速智能马费炉1台

(12)自动定硫仪1台

(13)马头牌架盘药物天平1台

(14)电子天平1台

(15)硅酸根测定仪2台

(16)钠度计2台

(17)煤质化验氢元素测量仪1台

2、灰库螺旋称重机2台

3、对甲方的化验器具及称重设备校验一次。具体校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化验器具及称重设备进行现场校验。

6、****公司内(一式三份)。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资质要求: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CNAS证书,本次检验项目包含在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内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投标人未曾与**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5.业绩要求:近两年相关业绩。

四、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五、供应商须知

1.投标方于2025年5月16日14:00****公司指定邮箱****@163.com报价,报价邮件名称(发件主题)要求备注:XXX****公司名称)参加xxx(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邮件要求必须加密,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及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及承诺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有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后,加盖公章;二是报价单盖章扫描件。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单:本次报价分项报单价及总价,填写含税金额,并注明税率,报价单右下角须有报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落款单位名字全称,注明报价日期,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上需对本文件声明的有关内容进行响应,如付款方式、供货周期(工期)、质量承诺(质保期)等内容。(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必须上传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

2.密码由个人保存,开标时,由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电话联系,索取密码进行开标。标书代写

3.报价原件、相关资质及承诺书等纸质版文件须于开标当****公司指定地点和人员,3日内有效。标书代写

4.邮寄地址:****办事处****电厂****公司,收件人:卢主任电话:133****7168。

六、比价条件:

1.控制价格:分别执行以下项目控制价。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报价,不予评标。

2.供货、服务、施工周期:按以下项目要求。

3.质保期:按以下项目要求。

4.比价内容:投标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前提下,以价格最低为中标条件;未满足甲方要求,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或不得成交。

5.结算方式:按以下项目要求。

6.付款方式:电汇及承兑。

七、报价时限:自2025年5月13日起,截止到5月16日14:00前。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集团****电厂****公司

2.地址:****办事处华源矿业院内

九、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卢克林 133****7168;吴伟伟,137****5553

2.项目技术联系人:林龙,133****8032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

委托方:****

服务方:

签订地点:**市小协镇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 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目标、内容和方式

1. 技术服务的目标:**热电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

2. 技术服务的内容: 详见技术协议第一条 ;

3. 技术服务的方式:详见技术协议第一条、第四条 。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1) / ;

2. 提供工作条件:

(1) 提供安全帽 ;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资料(包括与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有关的印刷版、电子版),配合乙方进行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的有关工作,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工作必要的条件。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技术协议第二条。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

(2)技术服务期限: 详见技术协议第二条;

(3)技术服务进度:详见技术协议第二条 。

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乙方保证质保期为技术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总金额:人民币:不含税 元,税额 元(税率 6% ),价税合计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电汇或电子承兑

3.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乙方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挂账后次月起两个月内付清。

4.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4.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约定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另一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按技术协议第四条规定进行验收 ;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详见技术协议第四条

第七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和转让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合同主体合并、并购或分立等情况,新主体将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造成的所有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持续 10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项目联系人及其责任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林龙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技术问题沟通 ;

2. 验收对接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补充,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或多方应在 3 日内通知其他**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方产生损失的,其他**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2.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处理办法:双方协商解除 。

3.其它约定: / 。

违约责任

1.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_ 10 _个工作日的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金额的2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3.乙方泄密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其中正本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有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签字页)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化验及称重计量器具校验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计量器具校验经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校验内容:

1、对甲方化验器具进行校验

(1)石油和合成液抗乳化性能测定仪1台

(2)电阻炉温度控制器1台

(3)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

(4)台式电导率仪2台

(5)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仪1台

(6)台式精密酸度计2台

(7)台式电导率仪1台

(8)鼓风烘箱2台

(9)高精度万能全自动量热仪1台

(10)三德量热仪1台

(11)快速智能马费炉1台

(12)自动定硫仪1台

(13)马头牌架盘药物天平1台

(14)电子天平1台

(15)硅酸根测定仪2台

(16)钠度计2台

(17)煤质化验氢元素测量仪1台

2、灰库螺旋称重机2台

3、对甲方的化验器具及称重设备校验一次。具体校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化验器具及称重设备进行现场校验。

6、****公司内(一式三份)。

二、工期

工期:7天

三、技术标准:

1、GB/T 26497-2022《电子天平标准》

2、GB/T 30435-2013《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

3、GB/T 31137-2014《实验电阻炉温度控制器》

4、GB/T 26810-2011《可见分光光度计》

5、JJF(兵工民品)0001-2020《水溶液电导率仪电计计量标准器校准规范》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并在出具的检验报告上加盖相应资质章。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校验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验收标准:

检测报告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章及相关人员签字。

六、其他未尽事宜,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七、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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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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