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净化科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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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对****血液净化科装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血液净化科装修改造工程

2.采购委托代理编号:****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整包

****血液净化科装修改造工程

1项

967000元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血液净化科装修改造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保修。

3.配合医疗设备安装。

1.工期:45日历天(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项目现场:**市**区,西临大湖路,北临迎宾东路,西南向与白石公园相对。

3.付款方式:按照进度付款,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预付款,工程量完成70%时,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量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80%。在项目完成审计并交齐所有资料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97%;预留 3%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后30日内付清。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3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头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内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内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2、3、4月连续三个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地址:**市**区晓塘路创新大厦8楼0814室)获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官网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 时00分(**时间),地点为****开标室(**市高新区晓塘路9号高新创新大厦8楼081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监管部门:本项目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七、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路3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510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晓塘路创新大厦8楼0814室

联系人:王裕豪

联系电话:0731-****050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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