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一、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 第二款 财务要求:见附录 2及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银行资信证明);
现澄清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 第二款 财务要求:见附录 2及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2021至2024年度任意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银行资信证明);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财务要求的内容均以此描述为准。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现澄清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原投标文件开标室:青****管理局.开标室四,现澄清修改开标室:青****管理局.开标室六;标书代写
四、澄清修改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9月25日,实际开交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1 日,现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8 日;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此描述为准。
六、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砖厂路7号 |
地 址:**市五四西路61号** ****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党先生 |
| 电 话:0971-****426 |
电 话:0971-****331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老师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