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基础法律顾问服务费:49000元 一审行政单起案件服务费:7000元 二审行政单起案件服务费:3500元 再审、发回重审单起行政案件服务费:3500元 行政复议案件:2000元 | 93.03 |
采购包1(****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服务类(****):
| 采购标的 | 报价内容 | 数量 | 最终报价 | 备注 |
|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基础法律顾问服务费 | 1项 | 49000元 | |
| 一审行政单起案件服务费 | 1项 | 7000元 | ||
| 二审行政单起案件服务费 | 1项 | 3500元 | ||
| 再审、发回重审单起行政案件服务费 | 1项 | 3500元 | ||
| 行政复议案件 | 1项 | 2000元 |
| 采购人代表: | 郑雅萍 |
| 评审专家: | 吴美田、柯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包干5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账户名:********公司,
账号:1402 0203 0900 6951 993 ,
开户行:****银行**市五四支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事务所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和三、商务条件进行响应,不符合磋商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形4的规定,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供应商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市**区双下路37号凤湖**1区5号楼架空层
联 系 人:郑雅萍
联系电话:155****70537
2.代理机构:****
地 址: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 系 人:黄妃、黄东杰
联系电话:180****1050
****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