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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市2025年第一批公务车辆处置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05-13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05-27 |
| 资产转让方式 : | 单个转让 |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豫R5761警捷达一辆 | ||
| 评估价值: | 3000元 | 评估机构: | **市正恒机****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宛恒【2025】评报字第018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18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5-04-28 | |
| 核准(备案)号 : | |||
| 机动车所有人 | 车牌号 | ||
| 车辆类型 | 使用性质 | ||
| 品牌型号 | 车架号 | ||
| 发动机号码 | 注册日期 | ||
| 变速箱 | 车身颜色 | ||
| 燃料种类 | 核定载人数 | ||
| 里程表公里数 | 排量 | ||
| 交强险到期日 |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 ||
| 年审期限 | 是否进口 | ||
| 有无备胎 | 车辆获得方式 | ||
| 标的说明 |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905200D | 企业性质: | 非国有企业 |
| 住所: | **省**市**区**省**市红庙路61号教育佳苑1号楼2208 | ||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 批准文件: | 委托拍卖合同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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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公车拍卖,由********公司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处置。竞买****公司网站下载竞买须知并查看,公司网址:http://www.****.com/ 咨询电话:183****2378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与拍卖人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公司支付成交价的3.3%的拍卖佣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剩余成交价款于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3个工作日内交至****指定账户。 4、拍卖成交后,****公司交纳每车3000元的车辆过户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 5、拍卖标的中的警车,拍卖成交买受人缴纳所有款项后直接交付给买受人,警车车辆改色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警车车辆档案由买受人自行提档,委托人协助提供所能提供的车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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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公民(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报名参加即表明对《竞买须知》各项条款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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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7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1、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 2、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帐户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处置方式:若竞价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一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交易中心损失,后冲抵转让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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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公车竞买须知.pdf | ||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 ||
| 中心联系人: | 王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7-****6159 |
| 中心地址: | **省**市宛**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515 |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通过自身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仅对披露信息的规范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