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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双方签订本确认书:一、经确认,竞得人****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贰仟元(¥352000.00元)的总价款竞得了**县高杰村镇高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二、竞得人对**县高杰村镇高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情况及全部采矿权出让程序无异议。
一、出让成交结果情况
| **县1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信息表 | |||||||
| 序号 | 项目编号 | 竞买号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底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 1 | **** | 202****2072 | 10 | 35.2 | 35.2 | 5 | 35.2 |
| 竞得人 | ****/法人:薛美美 | ||||||
| 项目名称 | **县高杰村镇高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 ||||||
二、公示时间及异议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5月27日,1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以公示发布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依次顺延)
异议方式:对本次项目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502办公室)。
三、出让合同签订
该项目双方已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经成交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持《关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材料到出让人处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北路土地大楼
联系电话:153****1085
联 系 人:刘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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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