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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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开发区东经二路非居住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81.5196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出租面积4528.71㎡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5-1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5-20 |
出租标的地址
| ****开发区东经二路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吴先生、叶女士|联系电话:0577-****890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6月7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温房权证**区字第****264号,权利人:****。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胡瑶瑶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4185 |
| 联系地址 |
**市鹿**十八家路31号515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1.5196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起始价81.5196万元,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
出租用途 |
工业,非居住等(不得使用明火等)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根据相****公司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招租,房产以现状出租,竞买人竞得后需自行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承租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方支付首年租金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至百位数,不低于竞价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资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4.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5.承租方需符****开发区产业规划,同时需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承租人必须为工业企业法人,承租人入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合同》。承租人入驻后其亩均税收、能耗等按《**区制造业行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要求执行(其中亩均高于上一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全区平均值27.2万元/亩)。意向承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具体政策并征求准入意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查发现存在因未达入驻标准、未能满足税收要求等情况,进而致使无法办理证照或产生其他相关问题,此类情形所引发的全部责任,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厂房的一楼低温仓库、恒温仓库及配电机房为市属种子储备仓库,一楼临街两间房屋作为应急物资储备点,均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 7.出租房屋相关证****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出租方除收取租金后开具给承租方租赁发票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自行负担之外,****租赁行为和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退二进三”费用、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土地收益金和租赁手续费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 9.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0.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调整、城市拆迁改造、城市“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房屋安全排查与治理改造、****政府部门委托鉴定为危房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予终止,双方互相不负赔偿或补偿责任。自接到相关方书面通知,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终止租赁并腾空,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潢、货物、设施设备等均不负赔偿、补偿责任,出租方应将承租方已交纳的未到期租金部分退还给承租方,不计利息,并不用支付违约金。****政府补偿属于出租方的所有款项和金额与承租方无关,若有补偿属于承租方的款项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条件接受拆迁部门计算的补偿金额,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 11.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3.竞买单位或个人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4.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开始计算。 15.标的由其他承租人竞得的,竞得人须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16.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2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作自然人担保,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为准)。 4.意向承租方及连带保证人,均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否则视为不合格(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两个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5.意向承租方及连带保证人,****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中存在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视为不合格(以提供公告日****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38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5月1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5月2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5月20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5月22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5月22日11:00)。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吴先生、叶女士 |
电话 |
0577-****890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江滨东路1****中心一期二楼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901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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