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8号葛洲坝国际广场北区8栋3单元25层1室等3处房产及2处车位(三个批次分零转让)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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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8栋3单元25层1室等3处房产及2处车位(三个批次分零转让)

一、标的系****北区8栋3单元25层1室等3处房产及2处车位,标的无租赁,无抵押、担保、占用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或拍卖分零转让,标的详情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标的坐落

楼盘名称

产权证号

楼层

房屋建面(㎡)

结构

房屋用途

土地用途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终止日期

转让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移交时限

****北区8栋3单元25层1室及8栋B1区A046号车位

****

****广场

鄂(2016)**市**不动产权第 ****659号

25、B1

144.2

钢混

住宅、车位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

177.62

10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房产过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北区8栋3单元25层2室及8栋B1区A045号车位

****

****广场

鄂(2016)**市**不动产权第****799号

25、B1

98.41

钢混

住宅、车位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78年9月25日

132.9

10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房产过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北区8栋3单元25层3室

****

****广场

鄂(2016)**市**不动产权第****792号

25

171.66

钢混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78年9月25日

199.3

10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房产过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5年4月27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止。本项目挂牌期满,信息公告终结。

二、本次转让标的****北区8栋3单元25层1室及8栋B1区A046号车位(据转让方与葛洲坝海****公司签订的《****停车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载明车位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的车位仅为使用权,使用权截止时间为2078年9月25日)。此标的为捆绑转让,房产若有增值,增值部分按各房产估值比例进行分配。标书代写

三、本次转让标的****北区8栋3单元25层2室及8栋B1区A045号车位(据转让方与葛洲坝海****公司签订的《****停车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载明车位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的车位仅为使用权,使用权截止时间为2078年9月25日)。此标的为捆绑转让,房产若有增值,增值部分按各房产估值比例进行分配。标书代写

四、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意向受让方未现场踏勘标的物的,报名时需提交《风险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

五、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须持**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机构名称:拍拍在线****公司;机构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135****3174)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网络拍卖平台(www.****.cn)。

六、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交易的;(2)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的;(5)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6)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外观、户型、面积、格局、质量、使用状况及瑕疵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税收政策、权属登记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意向受让方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可参与所有标的竞买。一份交易保证金对应受让一个标的,若交纳两份保证金,最多受让两个标的,以此类推。交易保证金为10万元/份。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十、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id=204”

十一、本次转让标的估值服务费(3000元/处)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本次房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车位使用权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三、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四、标的移交前(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暖气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护理、改造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五、项目的备查资料:产权证、资产价值建议书、停车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现场踏勘确认书_x44zfx
风险承诺书_rnnlpb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现场踏勘确认书_x44zfx
风险承诺书_rnnlpb
附件(2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4
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8号葛洲坝国际广场北区8栋3单元25层1室等3处房产及2处车位(三个批次分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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