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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2025-05-14
****分局
主动公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项目 | 大目湾**松兰大道与润泽路交叉口东南侧一号车间 | **** | ****成立于2005年。公司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为一家主要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适应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36032.8966万元,利用位于大目湾**松兰大道与润泽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的工业用地进行厂房建设及生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305平方米,购置锡膏印刷机、回流焊、波峰焊、三防涂覆机等设备,建设年产2.5万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智能化生产线。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波峰焊废气、点焊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涂覆固化废气、喷码废气、擦拭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回流焊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中心****处理厂处理。 3、固废 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废边角****公司综合利用;报废产品、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网板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