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河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9-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束河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示如下:
《**束河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本公开。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 2025 年5月23日(10个工作日)。
本次信息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请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反馈信息告知规划单位、环评单位。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束河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9-2030)
规划范围:**市古**
规划概况:规划范围西、北以束河街道与玉龙县交界为界线,东侧以****学院为界,南至普济寺周边,以自然山体、束河路及香江路等为界。规划面积 21.04平方公里(约2104.39公顷)。规划总体定位以**市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目标为引领,立足“**-世界文化遗产”大 IP,以束河古镇 AAAA 级景区为核心依托,以生态化、产业化、国际化为发展理念,深入挖掘规划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民族文化风情,充分彰显雪山脚下生动的山水古镇风貌、和谐的建筑群落以及世界级的茶马古道文化和纳西文化内涵,构建以古镇休闲体验游为基础,旅居休闲度假游为核心、创意文化度假游为顶层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路径,将规划区打造为集文化深度体验、高端休闲旅居、文化创意体验于一体的束河●世界级文化生活旅游度假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一)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主要环保措施
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随着旅游规划项目的落地实施,水环境影响、土地占用等生态环境影响突出,同时随着游客量的增加,生活污水量和生活垃圾量显著增加,生态环境风险概率增大。
从环境容量、水**、土地**承载能力等方面的初步分析来看,本次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承载力的改变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敏感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同时,在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护水环境,根据区域水环境容量承载情况调整规划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合理利用。根据规划区域承载能力进行功能分区管理,确定游客容量上限,通过合理有序开发,加强**环境保护,推动低碳文旅、绿色消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二)规划环评初步结论
通过规划的实施,应妥善、有效地解决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执行环境规划、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措施与对策、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可以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实施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的影响。本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三、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古**西****广场1幢501室
联系人:蒋四强
联系电话:153****0595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学教育****公司
联系人:李园
联系方式:186****1334
邮箱:****@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连接
此次公告主要是征询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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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