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5-105028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2日 |
| 标 题:****审批局关于220千伏羽鹰(灵东)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2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
****改革局:
《关于核准220千伏羽鹰(灵东)送变电工程的请示》(灵发改报〔2025〕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新增负荷需求,解决220kV燕岭站主变过载问题,提升220kV电网供电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220千伏羽鹰(灵东)送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地点:**县新圩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220kV****电站:主变容量终期3×180MVA,本期1×180MVA;220kV出线终期10回,本期4回;110kV出线终期14回,本期5回;35kV出线终期12回,本期4回。(二)**羽鹰站π接燕岭~傍浦Ⅰ220kV线路,长度约11km;**羽鹰站π接燕岭~傍浦Ⅱ220kV线路,长度约20km;对110kV燕石寨线路进行局部迁改,长度约0.5km。(三)220kV燕岭站和220kV傍浦站的原220kV燕岭~傍浦Ⅰ、Ⅱ线间隔本期更换220kV线路保护装置。
四、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总投资24549万元,动态总投资24936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筹措解决。
五、项目须按照国家电****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以确保电网工程质量。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做到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采取节能措施,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及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八、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运营和应急安全措施;工程建成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并网,以确保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
九、项目工程建设以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项目单位在工程规划设计及建设中涉及穿越交通道路、河道、各类园区、**、村庄、水库、林地、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需要提前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走向,做好合理避让。如后续因道路规划调整、园区开发等原因需迁改本线路路径,****政府意见(2023年11月25日)执行。本线路路径走向还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规定与**的安全距离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办理完成规划许可、土地利用、**利用、环评、安全生产、节能、用林等有关报批手续;同时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分别有《****政府关于220千伏****电站站址及配套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2023年11月25日)、******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5XS0004S00号)》《220千伏羽鹰(灵东)送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报告》。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本项目自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审批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