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三十埠桥改造工程质量检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三十埠桥改造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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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1****事业单位参与投标,****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自2024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自2024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因目前正处于**性检测机构专项资质、综合资质评审过渡期,**省新的专项资质、综合资质暂未发放。针对以上情况,我单位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城市桥梁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该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是否可以予以认可
答:执行建质函〔2024〕768号,****委员会评审为准。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0:00”,现延期到“2025年5月23日11:00”;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5月23日11:00;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政务区**路55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2248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58、****3831
2025年5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