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林则徐诞辰240周年,深入弘扬林则徐精神,讲好林则徐故事,创新林则徐精神文化传播方式,让广大市民感受林则徐的人格魅力和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聆听则徐故事 传承爱国精神”广播音视频类节目制作推广项目,诚邀具备资质和经验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聆听则徐故事 传承爱国精神”广播音视频类节目制作推广项目;
2.项目资金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税);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50集系列故事广播剧
(1)每集时长3分钟至5分钟,包含剧本创作、专业录音、后期制作等全流程服务;
(2)配套提供每集公众号推文编辑及宣传服务。
2.情景广播剧项目
(1)创作并录制1部主题情景广播剧;
(2)包含剧本创作、专业录音、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等全流程服务。
3.配套服务
(1)平台分发:覆盖至少2个主流音频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2)宣传物料:提供主视觉设计、宣传海报及配套宣传文案等。
(二)技术要求
1.内容创作
(1)剧本创作须基于权威史料,需经采购方审核确认;
(2)单集剧本不少于800字,确保史实准确、情节生动;
(3)情景表演需符合历史背景,服装、道具、妆造需经采购方确认。
2.制作标准
音频标准:
(1) 采样率48kHz/16位;
(2)电平≤-20dB,无底噪、爆音;
(3)配音主持人普通话标准(一级乙等以上)。
视频标准:
(1)画面清晰无抖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2)字幕同步率100%,错误率≤0.1%;
3.版权与交付
版权:
(1)确保作品无版权争议;
(2)成品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
(3)未经采购法允许不得擅自发布、使用。
交付:
完整音视频脚本、剧本、文稿、音视频文件及刻录光盘等。
(三)项目进度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剧本初稿;
2.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50集故事广播剧和情景广播剧项目录制;
3.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全部交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报价清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如有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存在关系承诺书;
6.项目策划方案;
7.“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8.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须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2025年5月20日下午4:0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公众服务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蒋女士、谢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54
地址:**市**区**路16号(邮政编码:350001)
****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