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与****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银行****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银行****分行与****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资产清单表格详见报纸
注:1.“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11月20日的贷款本金、代垫费用余额,系统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至2024年11月20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作为上述债权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银行****分行
联系电话:李先生 093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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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聂先生 0931-****074
白先生 0931-****762
谭先生 0931-****352 满女士 0931-****359
****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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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