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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冶炼废渣及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西贾乡义顺村北约1.05km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房建设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生产线,购置安装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锤式破碎机、永磁机、脱水筛等及配套相应设施及环保设施,利用现有压滤车间作为本项目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生产线废水处理车间,购置安装浓缩罐、压滤机等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建设高炉除尘灰生产车间,布设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生产线,购置安装圆盘给料机、球磨机、旋流器、浮选机、浓缩罐、压滤机、过滤机等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本项目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6月14日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现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86****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