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编写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 11:1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振发,高玉东,王李银 | ||
| 总成交金额 | ¥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鹭、何丹萍、陆燕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67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岩福路1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9-****6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667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pdf | ||
采购包1:
| **** | 安****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与程长庚路**东500米国源文化产业园 | 250,000.00元 | 93.50 |
采购包1(**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编写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装修设计服务 | **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编写服务项目 | **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编写服务项目 | **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是按国内一流展馆目标建设集双遗展示、科普宣教、智慧公园、珍稀动植物研究、国际交流、虚拟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该馆主体工程预计于2025年9月竣工,初步规划建筑面积 5700 平方米。现需结合初步选址和目前基础装修,开展**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编写服务项目 | 1.根据**国家公园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生态价值、成果历程等核心主题,编写科学、系统、创新的展陈大纲。2.大纲内容需包括展览选题方向、标题、主题和分主题,提出支撑和表达各个主题展览的内容逻辑架构、一级和二级核心科学概念、展览的核心知识点和脉络,空间区域内的展厅划分、规划,以及实现上述意图的思路。3.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如数字化展示、虚拟现实等),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吸引力的展示方案并配有效果图等辅助说明4.提供展陈大纲的专家论证及修改服务5.协助完成展陈大纲的报批及相关手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 项 | 1、展陈大纲编写,展陈内容排版,配合采购人进行预算编制及后续方案设计等全过程服务;同时展陈大纲编写工作需遵守现行法律及技术标准; 2、提交如下相关设计成果文件:五套《**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文件手册》印刷手册及平面展示矢量格式、JPG格式电子文件 | 25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李银 |
| 评审专家: | 林振发 、 高玉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1.3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营业部,账号:117********0458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编写服务项目:0.3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①****公司、******公司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盖章,上述供应商所提交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视为无效,属于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2.1条中“情形1”规定的情形,****小组评议,上述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②**同济建筑****公司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声明”的信息填写不完整,属于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2.1条中“情形1”规定的情形,****小组评议,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③**千****公司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声明”中,“我方签字代表”“供应商代表签字”前后表述不一致,属于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3条规定的情形,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向该供应商发起澄清,澄清时长50分钟,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书面澄清说明,****小组评议,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声明”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④其他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价格评审: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别,******公司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的50%,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8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在5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说明,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磋商小组将******公司作为无效响应和无效报价处理。
4、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参加(****)的(**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展陈大纲编写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小组评议,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并以扣除后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5、采购结果确**期:2025年05月14日
名称:****
地址:**省**市岩福路166号
联系方式:0599-****60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66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陆燕云
电话:0591-****6679
****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