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方县青年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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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青年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把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组织到就业见习活动中,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本领、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千岗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范围和见习单位认定

(一)见习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开始。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之后开始。对符合见习条件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二)见习单位认定

全县范围内有意向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各类依法注册成立、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劳务派****机关事业单位。

二、见习程序

(一)见习单位岗位募集及发布

1.岗位募集。有见习意向的单位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方向和员工结构需要,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符合青年就业见习需求的就业见习岗位,并填《2025年度**县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社会保障局。

2.岗位信息发布。各见习单位按照《**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单位用户操作指南》(附件2),在**公共招聘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区点击“见习单位申请”快速入口进行单位认证,待审核通过后,将岗位信息及时在服务专区录入。岗位信****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服务专区向社会发布。

(二)见习人员报名

见习对象按照《**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附件3),在**公共招聘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区点击“见习个人意愿登记”窗口进行个人注册、实名认证,按操作指引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完成注册认证后,可随时在服务专区关注我县各单位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结合个人实际投递见习岗位。

(三)岗位对接

见习单位收到岗位投递信息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人员提交的见习申请进行审核,在严格审核见习人员资格的基础上,方可与报名人员进行岗位对接,方式由见习单位自行确定。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向时,及时在服务专区进行见习人员“确认通过”操作,反之选择“确认不通过”;见习单位进行“确认通过”的,需通知见习人员点击“确认意愿”。

(四)见习人员审核

对已与见习单位达成初步见习意愿人员,由******保障局审核该人员是否符合参加见习条件。符合条件的将人员状态修改为“确认审核通过”,反之修改为“确认审核不通过”。

(五)人员上岗

经审核通过人员,见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体检、完成报到。见习单位要在见习人员上岗10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省就业见习协议》(附件4),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并及时在服务专区中将人员状态修改为“确认上岗”,上传《**省就业见习协议》及保单、发票扫描件;对确定不能到岗人员,将其状态修改为“确认未到岗”。

(六)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提出申请告知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在服务专区更新人员情况。

三、支持政策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可根据见习单位实际发放,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县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月(随政策调整)。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剩余部分由见习单位自行承担。见习单位也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补助费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人员期满后,****将对补贴申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各见习单位在系统中根据补贴申报页面的提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省青年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扫描件(由系统根据填写资料生成下载)等相关资料信息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见习政策补贴拨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或未按要求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及未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见习人员在见习单位见习期不足3个月或见习单位没有为见习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费的,见习单位不得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见习人员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二)未尽事宜由****研究确定。

(三)本公告由********中心负责解释。

(四)报名见习人员或者见习单位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的,请****社会保障局(0857-****692)。

附件:

附件1**县2025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单位用户操作指南.pdf

附件3**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pdf

附件4**省就业见习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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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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