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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洁服务 |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 11:39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 11:11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9091、****903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广山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36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路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 |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保洁服务
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终止。
(一)询问和质疑
1. 根据****与****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58****3688
通讯地址:**市**区广山路1号
(二)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广山路1号
联系人:董安强
联系电话:158****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5号
联系人:董**
联系电话:****9091、****9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
电话:****9091、****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