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自然资预〔2025〕11号 ****关于**南公铁水多式 联运铁路专用线用地预审意见 ****规划局: 《关于**南公铁水多式联运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项目,拟**省级铁路专用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正线线路全长3.07公里,其中路基长度3.07公里,****中心(集装箱货物作业区(集装箱辅助箱区)、特种货物作业区)。项目建设对提升城市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以及**深度融合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盐丰一体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市**区刘庄镇**村,****政府批准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省级生态管控区,不涉及占用大**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25.1395公顷,其中农用地21.5501公顷(其中耕地13.4373公顷),建设用地2.2176公顷,未利用地1.3718公顷。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六、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如报批时压覆重要矿产**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南公铁水多式联运铁路专用线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此页无正文) **** 2025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