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行政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一般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所以通常不能在有投诉时直接发二次招标公告。”及阿拉****建设局下发的阿右住建函〔2025〕91号文件,现对**阿拉腾敖包**音套海嘎查高****基地项目(二次)公告做出中止处理。
特此公告!
招标人:****
联系人:粱女士
联系电话:186****9875
地 址:**
监督部门:阿拉****建设局
联系电话:0483-****131
地 址:**巴丹**镇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甘女士
电 话:185****2576
地 址:****浩特镇驼中王小区商业楼下6号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