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长江公务船舶电动化改造项目动力电池及电力推进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230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单价不超过460万元/艘,且总价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2025年****长江公务船舶电动化改造项目动力电池及电力推进系统采购,包含动力电池及电力推进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及有关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在具备系统调试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调试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