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集中供热换热站改造提升项目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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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5-14

项目名称 **县集中供热换热站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县**镇 营业面积
(平方米)
****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杨勇
联系人 马豪强 联系电话 183****2227
项目投资(万元) 4284.08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0-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新改造县**集中供热区域35座换热站,对换热站按统一标准对板换、水泵、电机及电气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从而满足换热站节能运行。其中板式换热器81台,循环泵80台,补水泵80台及配套电气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以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应采取适当的实施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高噪声设备应按规定作业时 间6:00~22:00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 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在其施工边界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 减少噪声的影响。在有市电供应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
承诺:**** 杨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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