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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已完成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落实责任清单文件要求,**市及各县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截至督察进驻结束尚未完成,工作推进迟缓。
二、整改目标:编制完成**县建筑垃圾防治污染环境工作专项规划。
三、整改措施:
按时完**域内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按规划规范管理全县建筑垃圾,防范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已编制完成。编制该规划将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建筑垃圾生态风险隐患,全面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化利用。同时,规划将有力推动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保障设施落地,切实满足我县未来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处置需求。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六、受理部门:****政府
七、受理电话:0468-****401
八、受理地址:**县松滨大街100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县委 ****政府
2025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