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气质量智慧巡测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场公寓2号楼4单元28层)现场或通过****@qq.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05-26 14:30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大气质量智慧巡测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预算:10.0000万元。
4、最高限价:10.000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6、供货期:自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8、本项目投标人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投标人数量:1 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查询)。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9〔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5日-2025年5月21日每天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文件。
2.1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陈工:133****7681),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2.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售价:300元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00 ;
(二)磋商响应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广场公寓2号楼4单元28层
五、开启
时间:2025-05-26 14:30(**时间)
地点:****广场公寓2号楼4单元2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南徐大道298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150****0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公寓2号楼4单元28层
联系人:陈超
电话:133****8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超
电话:133****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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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