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利用一批”台屿小学地块招选停车卡使用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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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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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临时利用一批”台屿小学地块招选停车卡使用单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预算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招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a10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银行转账,须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对公账户记载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a11资格承诺函(若有)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2特定条件:

包:1无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报名

5.1报名期限: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市**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广场1#楼24层2402室-1)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现场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省**市**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广场1#楼24层2402室-1)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投标人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

②网络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扫描,与招****银行回单)一并发送至****@163.com,方为有效报名。注:为方便辨识,请网络方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邮件主题处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转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市**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广场1#楼24层2402室-1),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05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市**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广场1#楼24层2402室-1。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9.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0、招标人:****

地址:****一中路7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法:0591-****8722-903

11、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广场1#楼24层2402室-1

联系人:陈玉兴、梁达立

联系方法:0591-****7606

电子邮箱:****@163.com

1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附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左海支行

银行账号:811********00852068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2:报名费账户信息

报名费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和源居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报名费”。

附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年限(年)

停车卡数量

每月停车卡使用费(元)(最低限价)

三年停车卡使用费总价(元)(最低总限价)

服务内容

场地面积(㎡)

投标保证金

1

“临时利用一批”台屿小学地块招选停车卡使用单位项目

3

500张

94400

****400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070.4

50000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投标人应对每月停车卡使用费进行报价,三年停车卡使用费总价报价不低于****400元。中标人应定期对场地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支付费用。

4、服务期限3年(不含建设期),停车卡使用费支付模式:中标人须按照中标价向招标人支付停车卡使用费。
5、中标人在停车卡使用期间不得改变场地经营方式,因场地为国有储备场地,如遇政府收回或拍卖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解除合同并将所有设备在15天内拆除退场(招标人不给予补偿)。中标人逾期未退场的,招标人有权强制清场并处置中标人的遗留资产,处置资产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停车场内仅限停放大巴、中巴、轿车等载客车辆,不得停放工程车、运输易燃、易爆、毒害性等危化及危险专用车等,且场内严禁冲洗外部车辆,排放油污等损坏公共环境的行为。

7、中标人使用停车卡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杂费及因中标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造成的设施设备的修理费等开支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公告附件:

领取文件登记表.doc (md5:80daf547b4d56d62d2c31faae06cfcce)

领取文件登记表.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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