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太****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任务书编号: | FS340********024号 | |
| 标段名称 | 太****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 |||
| 标段编号 | ****01-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开发区华山路 99 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施主任187****476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繁阳镇繁瑞星城**D1-4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雅文181****646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05-12 9:15:00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资格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 投标费率 | 91.60%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杨晨霞 | |||
| 资质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 资质证书编号:AD****0005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1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 投标费率 | 92.6%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怡琛 | |||
| 资质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 资质证书编号:AD****00140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1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投标资格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 投标费率 | 90.00%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汪磊 | |||
| 资质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 资质证书编号:AD****00284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1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司: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 ,与招标文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 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规定不符。;****公司: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与招标文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规定不符。;**交建****公司:该公司在投标函中提供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根据其质询回复函,该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此处费率(优惠率)认定为优惠比例,导致报价填写错误,应该为 89.5%。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4.2 条规定,该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与招标文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规定不符。;******公司: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与招标文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规定不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3.5.3及质询回复函,****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函中提供了虚假资料,否决其投标。;东****设计院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投标函中提供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根据其质询回复函,该公司将报价费率理解为下浮费率。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4.2 条规定,该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渝宏****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过期。;****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注明牵头人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属于XX企业”。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公示项 | 1、基准价:91.51% 2、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