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宁德市旅游品牌评定复核项目”采购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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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2025年**市旅游品牌评定复核项目执行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市旅游品牌评定复核项目

预算金额:2025年**市旅游品牌评定复核采购项目采购费用控制在91000元(玖万壹仟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3.提供2024年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提交相关材料。由****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7:30前将响应文件寄/送至****计财科(收件地址:****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9楼计财科,收件人:孙女士,电话:0593-****318)。

六、比选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45。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在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分到****7楼会****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广电大厦7楼)参与比选,并阐释要点;未按时到场视为弃权处理。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2****1905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2.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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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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