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自贡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审批
四川-自贡-荣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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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我局起草了《**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813-****770。

三、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有关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qq.com。


附件:《**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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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



**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自然**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5号)、《****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和核实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4〕129号)、《关于印发<**市城市更新工程分类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住建发〔2025〕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

一、属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既有建筑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不涉及改变房屋建筑结构的建设工程(包括内部装饰装修,不影响安全疏散和防火分区的同一建筑性质和用途内部分割变化、分隔墙位置移动,结构加固,屋顶和外立面翻新及维修,夜景工程,管线工程),但拆除重建的除外。

(二)既有商业建筑增设广告、店招。

(三)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

(四)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性施工用房、施工工棚、施工围墙以及临时出入口。

(五)大型场馆内部为会议、展览等活动搭建的临时性设施。

(六)既有红线范围内,不涉及改变绿地率、建筑面积等规划指标,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增设充换电设施,**有顶盖(永久性顶盖除外)、无围护设施和围护结构的独立柱、单排柱的停车棚。

(七)长度在500米、道路挖掘30米以内的外线电力工程;长度在200米以内的用水、用气、排水、通信等接入工程。

(八)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内增设体育跑道、无基础看台、公共健身器材、无上盖的游泳池、露天球场等构筑物。

(九)通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供电开关箱、箱式变压器、5G通讯塔基、多功能智能杆、交通信号灯等通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十)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调整的道路整治、改造及交通改善工程;****车站(亭)、献血屋(临时)、城管部门批准设置的报刊亭。

****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项目,在不提**全等级,满足防火间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增设储油罐、储气罐、加油枪或油罐增减容,改变储存油品类型、罐体位置等加油加气加氢设备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增设的一体化洗车设备。

(十二)在不涉及建筑面积增减的情况下,既有建筑消防提升改造,包括消防建筑和结构,消防水系统,消防电气系统,消防通风系统及消防智能化、智慧消防等提升改造项目。

(十三)在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中绿地、公园内建设非经营性的,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不包括总体高度超过10米或基座设计为碑式、座式的大型城市雕塑)等园林小品、内部道路、步行桥(涵)、儿童游乐设施等构筑物及设施。

(十四)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原有用途的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含道路提升、管网改造、景观亮化、市政设施设备安装、排水防涝更新改造)。

二、属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在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不增加建筑面积,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老旧小区内公共服务功能提升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非市政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外墙等提升改造项目。

(二)不涉及建筑面积的变化,对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和其他涉及历史文化风貌管控的建筑的修缮。

(三)建筑外立面变更及改造(不含翻新及维修)。

****政府部门主导实施,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包括街巷整治、小区内部综合整治、屋顶整治(含平改坡)、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包含公厕、垃圾站)等改造升级项目(历史文化街区除外)。

三、其他要求或说明

(一)列入本豁免清单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不再出具书面材料,不得增设审批环节。但仍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若以上建设行为违反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房屋使用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二)适用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无需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无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三)适用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免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需在办理施工手续前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四)列入豁免清单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证明。

(****规划局将结合实际和执行质效,适时调整清单内容。

(六)本《清单》适用**市市辖区(含高新区)范围,**、**县可参照执行。

(七)本清单自2025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在执行中如国、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从其规定。

(八)本豁免清****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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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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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