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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客观、准确了解《**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通市监规〔2023〕1号)(以下简称《规定》)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科学评价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规定》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日
二、征集内容
《规定》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事务所(**市**区崇文路1****广场19楼,邮编22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监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q.com。
附件:《**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通市监规〔2023〕1号)
****
2025年5月13日
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通知(通市监规[20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