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含运输) 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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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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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次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剩余时间
竞价轮次
第一轮 2025-05-07 17:04:21 2025-05-09 17:04:21 已经结束
第二轮 2025-05-09 17:14:21 2025-05-09 17:44:21 已经结束
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张** 联系电话: 028 9922
供应商类别: 其他服务 最低下浮比例: 0.00 %
资料费(报名费): ¥0元 保证金: ¥26,600元
项目概况:

****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合计年产3500吨生活污泥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置(含运输)。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
工期要求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确定的限额和合同期限同为合同执行上限,无论哪个先执行完毕,合同即终止执行,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据实结算。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污泥运输相关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污泥运输相关资质,则可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单位,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3.投标人须具有生活污泥处置能力(需提供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批复需包含污泥或市政污泥或生活污泥处置等相关内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中标单位须主动签订并履行与招标人签署的《阳光**协议》,严禁向甲方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排序 供应商 报价轮次 金额/下浮比例 报价时间
1 **** 第2轮 2.10% 2025-05-09 17:27:11
2 **省星****公司 第2轮 1.60% 2025-05-09 17:28:06
3 ******公司 第2轮 1.30% 2025-05-09 17:23:46
4 **** 第1轮 1.00% 2025-05-09 16:00:53
5 **省星****公司 第1轮 0.50% 2025-05-09 15:40:02
6 ******公司 第1轮 0.50% 2025-05-09 16:02:59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4
中标通知
2025年度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含运输) 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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