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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度**市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的批复
孝政函〔2025〕13号
****大队:
你大队报来《关于调整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请示》(孝消〔2025〕13号)已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单位确定的257家单位为本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请你单位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61号),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25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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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调整2025年度**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批复.pdf
咨询电话:****大队 办公室 035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