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2**至**公路**平****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绿化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工程名称 | S302**至**公路**平****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绿化工程(重新招标)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工程规模 | S302**至**公路**平****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绿化工程起点位于现状302省道与**市**市曹桥街道章桥村村路以西附近(即S302**至**公路**平****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高架桥起点处,桩号为K1+445.5),终点至三环东路与长水路交叉口,主线路线全长约 18.6km。建设地点为**市**区、**市。 | |||
| 中标候选人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投标报价 | ****1577元 |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 能力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第三届数字峰会周边景观提升工程第2标段(施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7日;金额:****9600元) | / | / |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刘国焘 | / | / |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资质证书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 证书编号:G****051537 业绩:世界爱情文化公园—“爱情之路”区域提升完善工程—景观绿化项目 | / | / |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 | / | |
| 评标情况 | /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 **市天莱****公司 | 投标文件中勾选材料调差,且未备注说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项目不调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绿茵****公司 | 投标文件中勾选材料调差,且未备注说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项目不调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勾选材料调差,且未备注说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项目不调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勾选材料调差,且未备注说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项目不调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天顺****公司 | 投标文件中勾选材料调差,且未备注说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项目不调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勾选材料调差,且未备注说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项目不调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勾选材料调差,且未备注说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项目不调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财务承诺书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省****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新****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安全负责人未提供C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双林****公司 | ****银行存款证明材料中押或冻结金额显示“YES”,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集团有限公司 | ****银行存款证明材料中押或冻结金额显示“YES”,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银行存款证明材料中押或冻结金额显示“YES”,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能力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集团有限公司 | ****银行信贷证明招标人名称不正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合同金额1600万元,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19日 | |||
| 备注 | / | |||
| 监督电话 | ****运输局及电话0573-****2639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