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中川铁路K27+017-K34+242信号电缆隐患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高铁基础设施段中川铁路K27+017-K34+242信号电缆隐患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高铁基础设施段中川铁路K27+017-K34+242信号电缆隐患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高铁基础设施段中川铁路K27+017-K34+242信号电缆隐患整治工程,****公司《关于中川线净高 5-8 米立交桥涵增设限高防护架等十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中川计函〔2024〕49 号)批准建设,****公司技改项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高铁基础设施段,委托****进行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铁基础设施段中川铁路K27+017-K34+242信号电缆隐患整治工程。

2.2工程地点:中川铁路K27+017-K34+242。

2.3工程规模:对中川铁路黄羊头线路所上行K27+017~K27+778、K29+268~K30+937、K31+764~K32+449、K32+590~K34+242,下行K32+172~K34+064范围内的信号电缆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补强整治。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竣工日期10月30日,总工期170天。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或在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项及以上,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它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铁路信号专业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关于修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3.****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4.****集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17时至2025年5月19日17时,在****@163.com邮箱进行报名,(备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报名材料为投标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并在****(**省**市**区民主东路383金轮大厦四楼44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7时至2025年6月4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9时30分,地点:**省**市**区**路72****宾馆1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铁基础设施段。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三角线10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31-****368 路电071-403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邮编:73000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931-****130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电话:0931-****679。

****异议受理: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