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市阅读空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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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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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30日10:00;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评分内容“人员配备”变更为:

人员配备

拟派的运营人员中:

1、具有图书资料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2、具有群众文化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满分9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为评审依据。同一人员具有上述多项证书的,仅计分一次,以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0-9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评分内容“媒体报道”变更为:

媒体报道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媒体报道时间为准),****图书馆或阅读空间运营服务项目中:

(1)获得县(区、县级市)媒体报道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2)获得地级市(或以上)媒体报道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注:满分10分。(1)投标文件须提供媒体报道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媒体的须提供相关文字页面或截图影印或扫描件,包括刊号、期号、日期等信息;电视电台报道的须提供播出时间、栏目等信息材料:网络媒体须体现报道的日期、截图、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

(2)同一报道内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媒体计分。

(3)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另须提供以下任意其一:①对应的运营服务合同和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②报道媒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10分

更正日期:2025年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关于评分标准中的“人员配备”职称证书与分值设置的相关质疑。

答:见更正内容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叉口北部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0551-****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79、****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敏

电话:0551-****1979、****1970

五、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接采购人通知暂停采购活动,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5年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叉口北部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0551-****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79、****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敏

电话:0551-****1979、****1970

五、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5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本项目未设置价格扣除的相关疑问。

答1: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文件设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问2:关于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评分因素设置的相关疑问。

答2: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评分标准描述语义明确,评分因素设置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3:关于评分标准“人员配备”中,拟派的运营人员相关评分项设置的相关疑问;

答3: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服务,涵盖文化活动策划、读者服务等职能,且本次招标的部分城市阅读空间为省级公共文化空间,涉及大量面向群众的文化活动组织、推广等工作,与群众文化专业职称人员须具备的组织、策划、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专业能力相契合,能够更好地满足项目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与采购需求高度契合,评分项设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问4:关于评分标准“媒体报道”中,评分因素设置的相关疑问。

答4: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评分因素设置中供应商名称作为评分要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违反相关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叉口北部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0551-****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79、****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敏

电话:0551-****1979、****1970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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